关于在辖区开展个人投资者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1-08-06 16:36 关于在辖区开展个人投资者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基地: 为调查投资者的投资偏好、投教需求及偏好、投资素养、投资维权等情况,全面了解辖区投资者教育及权益保护工作的现状、效果及存在问题,同时征集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改进证券期货日常监管及投资者教育保护工作,我局决定在辖区开展个人投资者调查问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9月7日,为期1个月。 二、调查对象 浙江辖区(除宁波以外)的个人投资者(调查期间生活居住地、工作地在浙江辖区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参与问卷调查)。调查问卷每人**提交1次。 三、调查方式 在线问卷调查(微信、支付宝扫描海报二维码进入调查问卷,“问卷星”支持)。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辖区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基地通过自身网络平台(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经营场所的电子屏、宣传板、跑马灯等形式,对本次投资者调查广为宣传,发动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问卷调查; 2.加强指导督促。浙江上市公司协会、浙江证券业协会、浙江期货行业协会对会员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跟进指导和督促; 3.确保参与人数。原则上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发动参与调查的投资者达到本机构服务的投资者人数的5%以上,实体投资者教育基地发动参与调查的投资者达到参观人数的50%以上; 4.持续调查研究。除本次统一开展的投资者调查以外,辖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基地可结合实际开展相关投资者调查,及时总结相关情况形成调研报告或工作建议向我局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 浙江辖区个人投资者调查问卷(2021)海报及二维码 浙江证监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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