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华统现代化东方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评公示发表时间:2021-12-01 09:24 衢州华统现代化东方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衢州华统现代化东方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衢州华统牧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衢州市衢江区横路办事处东方村范家自然村小垅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衢州华统牧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委托编制了《衢州华统现代化东方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9年8月7日取得环评审批(衢江环建[2019]41号),目前项目正在试运行,尚未正式投产。项目为生产规模和污染防治措施变更,变更后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衢州华统牧业有限公司选址位于衢州市衢江区横路办事处东方村范家自然村小垅,公司租赁农业用地约200亩,新建现代化育肥舍、隔离舍等建筑面积约10万m2,并购置智能化、数字化、自动化生猪养殖设备,配套粪污冶理设施,实现纳入浙江省智慧牧业云平台养殖管理系统PC端,手机端纳入掌上智慧牧云系统,项目建成后形成常年存栏生猪4.88万头、年出栏优质商品猪12.5万头的生产规模。企业委托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主要为徐家、胡家、大坪坦、马鞍塘底、范家、树蓬、官山底村、炉塘岗、上灰山、横栏、尚庄西、江家、寺梗、草纸铺、象鼻形、胡家庄、龙鸭、里安、大栗山底、火叉形、赤岭、玉塘桥、东岳安置小区、虎形、狮子山村、平家山、寺口、蛇形、白西坑、源底坑、水平堰、两头塘、胜塘源口、邓家、里舍村、汪家山、大塘、里方家坞、寺窝等自然村,涉及行政村有横路办事处东方村、全旺镇岩头村、全旺镇官山底村、全旺镇里舍村、大洲镇狮子山村。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废水主要为猪舍废水(生猪尿水、猪舍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粪污经固液分离后固体粪便经好氧发酵后成为有机肥半成品外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因此,项目废水对周边地表水体的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NH3、H2S在敏感保护目标的贡献值均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昼夜间各场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4、固废影响 只要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效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四、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与效果 1.项目粪污采用漏粪地板+粪污储存池收集,经固液分离后固体粪便经好氧发酵后成为有机肥半成品外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粪污贮存、输送、处理、利用的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漏、防渗处理工艺。 2. 养殖区臭气通过从饲料、饮用水、环控系统、管理、工艺、喷洒生物除臭剂等各方面采取恶臭控制措施,同时,猪舍恶臭废气采用“植物精油+NaOH/NaClO雾化喷淋+生物除臭网”除臭装置处理;项目高温好氧发酵罐废气经罐体配套的水喷淋+生物除臭塔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构筑物产生废气加盖收集后通过设置的“二级酸碱液喷淋+生物滤池”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段密闭负压生产,化制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废气经收集后进入除臭罐,采用水淋法将臭气溶解到水中,除臭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经8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废气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3.猪舍粪便、饲料残渣经高温好氧发酵设备处理后成为有机肥半成品,外售给有机肥加工厂生产有机肥。污泥外运用作土壤改良、园林绿化等营养基质。病死猪采用高温湿化法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动物油脂外卖作为工业原料,化制残渣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项目的噪声源通过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隔声降噪设施,同时加强日常设备的维护,使机械设备能在良好的状态下工作,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污染。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衢州市相关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和个人可就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对策或其他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在本公告期限内,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可以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或建议。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衢州华统牧业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857019159 联系人:陈总 2、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庄工 电话:13235758008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438号东南科技研发中心2508室 邮编:311215 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0570-3838695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府前路8号衢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公告发布单位:衢州华统牧业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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