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乐清市华统现代化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乐清市华统牧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乐清市淡溪镇玛瑙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本项目租赁农业用地约400亩,新建立体多层育肥猪舍、分娩舍、配怀舍、保育舍、公猪舍、后备舍等配套猪舍,新建管理用房、隔离舍、场外洗消中心、人员物资中转站、生猪销售中转站、配套生产蓄水库、无害化处理间及污水处理设施及进出场道路等,购置现代化立体多层生猪养殖设备,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粪污及有机肥处理、臭气处理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形成自繁自育式年存栏母猪6000头、年出栏商品猪15万头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主要为陡门村、山丼、东坑、下白岩、岭下村、上江岙、江岙村、南园、枫树湾、郭公山、玛瑙村、佐溪村等自然村。涉及行政村有陡门村、虹源村、玛瑙村、郭公山村、陈坦村。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废水主要为猪舍废水(生猪尿水、猪舍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等由管道汇集到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NH3、H2S在敏感保护目标及最大落地点的贡献值均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昼夜间各场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4、固废影响
只要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效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四、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与效果
1. 猪舍尿液、冲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等由管道汇集到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废水贮存、输送、处理、利用的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漏、防渗处理工艺。
2. 猪舍内恶臭气体采用外置喷淋吸收除臭装置处理,猪舍产生的H2S、NH3等恶臭污染因子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值;项目猪粪发酵采用智能高温好氧发酵罐,罐体密封工作。设备配有除臭换热系统,该系统通过生物除臭对猪粪发酵后排出的气体进行处理,臭气经生物除臭设施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后引至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污水池主要产生臭气的单元采取加盖密闭措施,产生的臭气集中收集,通入生物滤池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废气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3. 猪舍粪便、饲料残渣、污泥经高温好氧发酵设备处理后成为有机肥半成品,外售给有机肥加工厂生产有机肥。分娩废物及病死猪采用高温湿化法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动物油脂外卖作为工业原料,化制残渣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项目的噪声源通过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隔声降噪设施,同时加强日常设备的维护,使机械设备能在良好的状态下工作,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污染。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乐清市华统现代化生猪养殖建设项目选址位于乐清市淡溪镇玛瑙村,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乐清市相关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和个人可就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对策或其他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在本公告期限内,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20.8.17~2020.8.31),电话、书面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可以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或建议。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乐清市华统牧业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857661856,联系人:罗总
2、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庄工 电话:13235758008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江南明城4幢2单元802 邮编:311215
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61882587 传真:0577-61882586
通讯地址: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公告发布单位:乐清市华统牧业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