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兰溪永昌华统食品加工产业园配套百凤林地块生猪养殖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名称:兰溪华统牧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兰溪市永昌街道百凤林村附近地块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公司租赁农业用地约500亩,新建现代化猪舍、辅助工程、粪污处理工程等建筑面积约26万m2,并购置现代化生猪养殖设备,配套粪污治理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常年存栏母猪1.5万头,出栏仔猪约32万头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主要为百步街、胡麻车、社塘头、西湖村、竹林村、凌塘坞、上樟后园、下樟后园、前溪头、高端村、田堂山、方家、下姚、水楼、汪麻车、满堂岗、社峰、黄岗、江家、柏湖、旧叶、叶家、新叶、菰塘畈、处塘坞、下牌楼、叶塘店、仁塘、马塘垅、殿后朱村、殿下、下牌楼。涉及行政村有永昌街道的百凤林村、社塘村、高端村、姚楼村、社峰村、凌家村和诸葛镇马塘村、下畈村、合济桥村、银塘村、锦溪村。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废水主要为猪舍废水(生猪尿水、猪舍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等由管道汇集到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NH3、H2S在敏感保护目标及最大落地点的贡献值均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昼夜间各场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影响
只要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效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四、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与效果
1. 猪舍尿液、冲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等由管道汇集到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废水贮存、输送、处理、利用的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漏、防渗处理工艺。
2. 猪舍内恶臭气体采用外置喷淋吸收除臭装置处理,猪舍产生的H2S、NH3等恶臭污染因子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值;项目有机肥加工车间的高温好氧发酵设备配套生物除臭装置,臭气经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设施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后引至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设置密闭污水处理设施,各工艺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集中收集,通过生物除臭措施处理后引至
3.猪粪便和废水处理污泥经高温好氧发酵设备生产有机肥外售。病死猪采用冷库(制冷剂R410A,不使用液氨)储存,定期由兰溪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并处置;饲料残渣回收利用;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项目的噪声源通过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隔声降噪设施,同时加强日常设备的维护,使机械设备能在良好的状态下工作,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污染。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兰溪市相关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永昌街道的百凤林村、社塘村、高端村、姚楼村、社峰村、凌家村和诸葛镇马塘村、下畈村、合济桥村、银塘村、锦溪村居民。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天(不含节假日)内,即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10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兰溪华统牧业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819910997,联系人:兰烽
2、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孟伟江 电话:13750816781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438号东南科技研发中心2508室 邮编:311215
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0579-88902728
公告发布单位:兰溪华统牧业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