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长兴华统畜牧有限公司林城存栏14万头肉猪场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名称:长兴华统畜牧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长兴县林城镇方山窑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长兴温氏华统畜牧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委托编制了《长兴温氏华统畜牧有限公司林城存栏5万头肉猪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0年3月取得环评审批(湖长环建[2020]37号)。目前项目正在建设,尚未正式投产。项目为生产规模变更,项目性质、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仍与原审批环评一致,变动后项目建设内容为:企业选址于长兴县林城镇方山窑村建设生猪育肥场,公司租赁农业用地约352.8亩,新建现代化猪舍、辅助工程、粪污处理工程等建筑,并购置现代化生猪养殖设备,配套粪污治理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常年存栏生猪14万头、年出栏优质育肥猪25万头的生产规模。企业委托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主要为白厂、朱城村、河南村、大一村、下埂村、上南村、上庄村、吴家冲、油车浜、张家桥、大二村、下家村、连心村、方山窑村、方中、方山窑村、唐家庄、永昌墩、华桥、横街头、钟家庄、黄泥荡、路西、路东村、蒋家村、叶家样、杨家杆、上狮村、高村、长兴县林城中学、小街、埠头浜、嵇村、宋家村、潘家卓、伞顶村、塘河村。涉及行政村有大云寺村、大㘰村、方山窑村、连心村、三新村、上狮村、午山岗村和周吴芥村。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废水主要为猪舍废水(生猪尿水、猪舍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等由管道汇集到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NH3、H2S在敏感保护目标及最大落地点的贡献值均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昼夜间各场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影响
只要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效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四、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与效果
1. 猪舍尿液、冲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等由管道汇集到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贮存、输送、处理、利用的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漏、防渗处理工艺。
2. 猪舍从饲料、饮用水、环控系统、管理、工艺、喷洒生物除臭剂等各方面采取恶臭控制措施,同时,猪舍恶臭废气采用“植物精油+NaOH/NaClO雾化喷淋+生物除臭网”除臭装置处理;项目高温好氧发酵设备配套生物除臭装置装置,臭气经生物除臭设施处理后引至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设施中易产生恶臭气体的区域如收集调节池、固液分离间及厌氧池采取加盖密闭措施,同时将恶臭气体通入生物滤池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沼气经水气分离器、脱硫塔处理后用于职工食堂、管理区热水及洗消中心用热水燃料;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废气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3. 猪舍粪便、饲料残渣、沼渣、污泥经高温好氧发酵设备处理后成为有机肥半成品,外售给有机肥加工厂生产有机肥。分娩废物及病死猪采用冷库(制冷剂R410A,不使用液氨)储存,在长兴县农业农村局的监督下,由湖州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输至其处置场所进行处置;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项目的噪声源通过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隔声降噪设施,同时加强日常设备的维护,使机械设备能在良好的状态下工作,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污染。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长兴县相关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和个人可就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对策或其他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在本公告期限内,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21.3.10~3.24),电话、书面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可以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或建议。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长兴华统畜牧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515725972,联系人:包诗伟
2、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庄玉夏 电话:13235758008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438号东南科技研发中心2508室 邮编:311202
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审批科,联系电话:0572-6053273; 电子邮箱:cxhbxkk@163.com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
公告发布单位:长兴华统畜牧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3月10日